俗话说得好:门儿往哪儿开,人儿往哪儿走。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和保障体系是高职院校殡葬专业学生人文素质教育能够得到全面有效落实的根本保证。因此,必须通过构建科学、全面、规范、合理的教育评价体系,才能促使殡葬专业教育和人文素质教育的有效结合,才能全面促进高职殡葬专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才能培养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的殡葬专业人才。
建立科学合理的殡葬专业学生的人文素质考核评价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在高职院校殡葬专业院系内部成立专门的教育评价机构。高职院校要想对殡葬专业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质量进行有效的评价和考核,首先必须有组织保障,这就需要成立专门的教育评价机构,以评价为牵引,倒逼专业教育改革,以评促建,切实促进专业教育与人文教育的融合。在机构建设过程中,必须将人文素质教育与职业素质教育的统一,作为整个机构的核心价值追求。要通过元评价机制的建立,来保障评价的价值取向与相关目标得以坚持与落实。为保证机构使命的实现,必须使机构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否则,就可能使其成为独有皮囊的“废物”,不仅无助改革,相反耗费有限资源。
其次,制定完善的学生学业质量测评标准,强化人文素质测评内容。高职学生学业质量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思想道德品质与遵纪守法测评。这主要对学生日常的表现、道德修养方式和行为习惯以及学习态度进行评价。第二,学业成绩及专业技能测评。具体包括了学生外语水平、计算机等级、专业课程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等,第三,学生社会交往能力与心理素质测评。主要包括学生参加社团活动的频率,活动表现、团队精神、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测评。这其间,对学生的人文素养的测评缺乏专项。笔者认为,应该强化对学生人文素养的考察,尤其是在志愿者活动、人文知识、人文精神和人文实践体验等方面的情况,应该作为考察的主要维度。
最后,创新学生人文素质测评的方法。主要包括:第一,改变传统的量化评分的方法。人文素养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整体性和内隐性,同时也具有动态性。因此,传统的过度量化,只能导致人文素养的碎片化与庸俗化。应对这种特征,必须用行为观察法、情境设置法等来检测学生的真实的态度与行为表现,以杜绝当前这种人文知识、人文精神、人文实践彼此脱节的状况,让学生的人文素质从认知水平逐步上升为信念水平,转变为人文行为的自觉性。